十二、棋逢对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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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的几天秦筝全身心投入到剧本创作中,为了《长生》把自己的也抛之脑后。他还熬夜把听风所有都补了一遍。 秦筝之前自诩才华横溢,看了听风的作品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,他对自己的自命清高深深惭愧,跟听风比起来,他还差得太远了。听风和陆一凡不一样,他每本都有自己明显的个人风格,完全是自己谋篇布局,而且一直高开高走,从没有一本发挥失常江郎才尽。他每天的更新又保量又保质,完全不灌水,简直是教科书般的清流。而且他各种风格和题材都驾驭得游刃有余,笔下的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,非常有魅力。 秦筝为自己之前对网文界的偏见而道歉。他一直以为网文圈就是毫无营养的快餐文化,但听风用实力让他疯狂打脸,金榜大神还是有存在的道理的。 他甚至有点羡慕陆一凡。他早年写完全是凭爱好,不明白什么是文风,什么是节奏感,想到什么就写什么。而陆一凡在刚开始就遇到了这样一个师父,得到受益匪浅的指导和建议。秦筝不禁想,如果他早早地就认识听风,也许就不会混得跟现在一样了吧? 也许他也能成为功成名就,熠熠发光的作家,而不是屈居人后,见不得光的枪手。 他犹如伯牙遇到钟子期,千里马遇上了伯乐,每天都忍不住打扰听风,和他一起探讨。 秦筝对听风奉若神明的态度让陆一凡非常不爽,他冷嘲热讽:“我的枪手要变成他的小迷弟了?” 秦筝还欣然承认:“我确实很欣赏听风。如果我早点遇到他的话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