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九章:皇位继承序列
会的时候,已经接近未时三刻。    当天傍晚。    乾清宫。    膳房。    “高煦总能给人惊喜!”    朱棣摊开奏本,眉开眼笑道:“短短大半日,便初步拟定了《条例》的内容,真是出乎朕的意料。”    “也不全是孩儿的功劳,多亏了可以避免太多争论的问卷表,还有事先就有准备的众王与六部堂官。”    朱高煦喝了一口蛋汤,然后说道。    徐皇后夹了一块红烧鸭rou放进朱高煦面前的白玉色瓷碗里,轻声道:“别只顾着跟你爹说话,吃点东西。”    “嗯。”朱高煦先应了一声,接着吃起了鸭rou。    朱棣看着奏本上一百三十多个提纲式的条款,入了迷。    第一条,各藩国地位相当于朝廷管辖下的一个行省。    第二条,各藩国建立的行政与军事机构必须服从和接受朝廷的管理与调动,违者罪同谋反。    第三条,各藩国可自行委任官职,无须上报朝廷任命。    第四条,各藩国享有司法终审权,无须上诉到朝廷。    第五条,朝廷所属各衙门及任何人均不得干预各藩国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务。    第六条,朝廷负责管理与藩国有关的外交事务,同时又可授权藩国依法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。    第七条,各藩国必须遵从并使用大明律令,违者除国。    第八条,各藩国王世子依法继承王位后,必须遣使入朝请封,否则视为犯上作乱。    第九条,各藩国统一使用大明通宝与宝钞,严禁私自铸币,违者罪同谋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