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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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过的,和封建社会的皇帝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。他们一旦想喝血了,随时就有新鲜的血液入口。一群被美色迷昏头,被吸血鬼爱情故事洗脑的无知少年少女,简直是排着队主动把洗干净的脖子往对方嘴里送。 “我不奢求拥有同等待遇,但是凭什么他们人人追捧,我们蚊子就人人喊打?”这差距未免也太大了些。都吸食血液,谁还比谁高贵不成? 更何况除了他之外,大部分公蚊子都一直吃素。但公蚊子的名声也没好到哪里去,人类看见了照打不误。文资心里充满了对蝙蝠精的嫉妒。 嫉妒使我扭曲,文资撇撇嘴:“算了,不说这个。言归正传,我不是需要吸血么,当医生最方便的就是这点了。血库里的过期血液,在销毁的时候,我悄悄地顺一点出来,就够吃了。虽然是冷冻的,不过也比饭馆里的猪血鸭血美味。” 前面在听到文资自报姓名的时候,俞知乐就有了预感,不过听到对方的本体真的是蚊子,俞知乐还是忍不住感叹:世界之大,真是无奇不有。来小楼上班以前,他根本没想到白蚁能成精,屎壳郎能成精,甚至蚊子也能成精。以前看电视,电视上的妖怪一般都是狐狸、蛇之类的。 越上班越觉得自个孤陋寡闻,万物有灵,原来并不是一句空话。 不过,文资既然是只吸血的公蚊子,那血液来源确实是个大问题。他之前在医院上班还能顺一些过期血液喝,要是辞职的话,以后喝血岂不是麻烦了?就在俞知乐想着要不要劝劝对方,让他慎重考虑一下的时候,文资自己说着说着,就犹豫了:“我混到现在这个职称也不容易,改行的话又得重头开始。”现在哪行哪业都不好做,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