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六章(妙而不自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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妈妈的爸爸。是喊外公。” 封令立马从李伟手里接过红包,甜甜的朝李伟开口,“谢谢外公!” 李伟脸上毫不掩饰的震惊,又飞快转变成不知所措,最后红着眼眶,嗓音里带着哽咽应下,“欸!” 柳南见状,也从怀里摸出红包,轻松愉悦的对着封令伸出手,“来舅舅这儿不?” “谢谢舅舅!”封令立马挣出张国庆怀里,朝柳南伸手要抱。 封随低头对林怜挑了挑眉,见林怜笑吟吟的没反驳,哑然失笑,调侃的朝柳南说,“小舅子?” “险算,险算。”柳南抱着封令,油然而生一种占得大便宜的刺激感。 封随搂着林怜,他低着头看此刻的林怜,幸福而温暖,是真实的,是笑着的,是自己的。 真好。 他遇到的所有见过林怜的人,他们都用漂亮来形容他,他却用林怜来形容漂亮。 真正难能可贵的是,比起他外表的耀眼,他的人品情商也同样闪耀。 他曾在信里用一种颜色,用一种味道,用一种季节来形容过林怜。 他用白色形容林怜,颜色白色因为林怜穿白色最好看。奶味是因为林怜每次在他怀里时他总能隐隐闻到一股香香的奶味。林怜还像春天,他说林怜总是能治愈到他,像万物复苏一般。最后他在信里写到,林怜是丝绸,华丽漂亮,他永远都不会腻。 感情总能让侃侃而谈的人变得拘谨无措笨嘴拙舌。 所以结尾他说他的爱幼稚可笑,难以启齿,希望林怜不要嫌弃。 就算是真正的恶魔,染上纯洁的圣血怎会不被灼烧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