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7.新同事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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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羽晴见林冲待在狐硕办公室待了好一会儿,并没有出来,对於林冲与狐硕在谈论什麽感到好奇,於是走进狐硕的办公室。「你们在讨论什麽呢?可以让我听一听吗?」张羽晴道。「我们在讨论一个在卡啦OK店陪唱歌的nV子,被控告相J罪的案例。我们的当事人兰小姐是被告,她被控告与告诉人的先生,一名叫李星的男子,发生X行为,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相J罪,兰小姐否认她与李星有发生X行为,但是李星在警察局及侦查庭作证有与兰小姐发生X行为,一个礼拜二至三次,期间长达一年左右。」林冲道。 张羽晴道:「这种卡啦OK店的陪唱nV子,通常都有提供X服务赚取外快,叫她认罪就好了,反正触犯通J罪,通常也只有科刑几个月而已。而且,认罪还可以争取b较轻的科刑。」林冲张大了嘴巴,激动地道:「可是认罪的话,他们要跟兰小姐求偿一百万元耶!兰小姐没有钱赔。」